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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学校体卫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2026年06月02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作用,聚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相关领域教师专业发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等有关工作要求,受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委托,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学校体卫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体卫艺专项课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全省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领域:体育、美育、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教练员,校医(保健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

本专项课题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承担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报内容

课题申报者按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学校体卫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方向设计课题题目进行论证。

已经获得省级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

三、申报额度

学校体卫艺专项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5项。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202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等课题均不得兼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不含两个)课题。

2.课题研究工作应在2年内完成。课题结题时须提交:课题研究总报告;资政建议、工作案例、公开发表的论文(任选),并及时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提供调研报告或阶段性成果。

3.课题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内容,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得立项一律按撤销立项处理,并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责任。

4.体卫艺专项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如未在规定时间结题的,可向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课题主持人或改变课题名称等主要内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课题,课题承担单位应报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撤项处理。

五、申报方式

1.电子版材料:请项目申请人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详见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详见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学校体卫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4)电子版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

2.纸质版材料:请项目申请人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1份(详见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详见附件3)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

截止时间:6月12日

未按要求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完整、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将不予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战宇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科(梓楠楼531室)

 

附件:

附件1:2026年度学校体卫艺研究课题指南.docx

附件2:2026年度学校体卫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3:2026年度学校体卫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匿名申请书.doc

附件4:2026年度学校体卫艺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6年6月2日


撰稿:战宇审核:周学仁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