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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科研处是管理我校科学研究工作的职能机构。现设有四个科室:项目管理科、学术交流科、学术管理科和产学研合作办公室。科研处现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2人,科长4人,科员4人。

科研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全校的科学研究工作;制定并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合理配置科学资源,管理各类科研课题;规范全校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协调学校各级科研机构建设工作;搭建科研平台,进一步推进全校产学研合作;推进全校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等。

1、科研项目管理(管理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组织项目定期检查、组织课题结项工作)

2、科研机构管理(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辽宁省重点研究基地、2011协同创新中心及其他校级科研机构的管理)

3、科研成果管理(科研成果的认定登记、学术著作资助出版、科研成果定级、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奖励)

4、科研经费管理

5、科研考核

6、学术交流(组织全校的学术活动、管理学术会议和学术论坛)

7、统筹全校协同创新中心工作,推进产学研合作

8、科研信息管理(科研处网站的建设和维护、科研管理系统的管理与维护、科研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编辑《科研工作简报》)

9、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

10、科研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