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断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辽教发〔2020〕17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推荐遴选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者须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不含机构)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育科研机构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一线教学科研人员。我校限报2项。
二、申报条件
1.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者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申报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在教育教学及相关研究领域有丰硕的科研成果,以下六项要求中至少符合三项:
(1)本科高校申报者主持并完成过1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在内的科研课题;
(2)本科高校申报者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C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期刊)发表3篇以上论文;
(3)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牵头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教学成果奖励,或以前五名身份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励;
(4)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近五年来的教育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5)高等教育领域申报者近五年来以第一或独立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文章1篇;
(6)取得其他高水平研究成果。
三、申报专项课题
对中青年骨干采取以研代训方式进行培养,设立中青年骨干专项课题,与中青年骨干一同申报评审。申报者填写《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见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匿名)》(见附件2)和《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四、申报要求
——电子材料申报:请项目申请人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文件以“申报课题名称--申请人姓名”命名)。
——纸质材料申报:请将《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请·评审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匿名申请·评审表》一式五份(详见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研中青年骨干及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3);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
请同时完成“电子材料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两个环节,避免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内容错误等原因影响项目正常的申报。
我校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10月10日(星期四)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战宇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科(梓楠楼东侧353室)
附件:
科研处
2024年9月30日
撰稿:战宇审核:周学仁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