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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11日

各单位、各部门:

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2020年度、2021年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

二、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

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

三、具体申报方式

——电子材料申报:请项目申报人将结项申请书、汇总表打包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

——纸质材料申报:请项目申报人将结项申请书、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一册,材料不退还)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请确保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打印要求:A4打印左侧装订,所有材料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我校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5日(星期三)。请同时完成“电子材料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两个环节,避免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内容错误等原因影响项目正常的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李嘉煜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梓楠楼东侧353室)


附件: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_鉴定申请书(2024版).doc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doc


科研处

2024年9月11日


撰稿:刘强审核:周学仁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