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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校级项目的通知
2024年08月02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学习研究、阐释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产出一批高水平理论成果,“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校级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全面开展学习研究和阐释宣传,着力推出有理论贡献和实践价值的高水平理论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鼓励以此项目为基础申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以“东北财经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为署名单位,在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及其他官方主流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

二、选题方向

本校级项目选题方向自拟,须紧密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展开。

三、资助周期

学校将择优对完成前期成果要求的申请人下达立项通知书(立项即结项),资助经费额度另行通知,研究周期为1年。

四、前期成果要求

申请人的前期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学校将择优下达立项通知书(立项即结项):

1.完成前期研究并成功申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2.在中央“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文章1篇以上(含)(如作者在“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章且单位署名包含“东北财经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可申请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的省社科规划基金重点项目资助)。

五、相关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编的教研人员,并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开展研究工作。

3.申请人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各类项目。

六、申报流程

电子版材料:请项目申请人将申报书电子版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文件以“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

截止时间:2025年8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战宇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梓楠楼东侧353室)

 

附件:东北财经大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校级项目申请书模板.doc

 

科研处  党委宣传部

2024年8月2日

 


撰稿:战宇审核:周学仁 计艳平单位:科研处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