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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的通知
2024年06月04日

各单位、各部门:

“十五五”规划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的关键规划,是加快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的关键规划,也是世界百年变局中赢得战略主动的关键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单位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

二、申报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单位的“十五五”规划重大课题共30项,请申报人仔细阅读《辽宁省“十五五”规划重大问题研究指南》(详见附件1)明确的研究重点,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报课题。

1.课题申报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申报,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报。

2.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特别是辽宁省级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研究课题。

4.课题入选单位应按时提交研究成果,并参加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省发展改革委,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5.每位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课题。

三、申报要求

电子版材料:请项目申请人将电子版申报书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

纸质版材料:申请书7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请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2时

四、组织评审

省发展改革委将组建评审工作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从课题组研究领域、课题负责人已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方案是否符合指南等方面进行评估,择优遴选。评选结果确定后,将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根据工作需要,将给予课题研究适当经费补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李嘉煜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梓楠楼东侧353室)


附件:

附件1:研究指南.doc

附件2: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24年6月4日

 


撰稿:刘强审核:周学仁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