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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的通知
2024年05月29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东北财经大学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依据《东北财经大学开展基本科研业务工作实施方案》,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鼓励我校驻村干部以课题负责人或第一参与人申报课题,与学校现有科研力量组成团队,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围绕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乡村建设工作实际情况,开展联合攻关,充分发挥我校驻村干部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的重要作用,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二、申报说明

1.在继续坚持课题负责人或第一参与人为我校驻村干部的同时,加大驻村干部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的比重,并要求同一负责人不能重复获得该类别资助。  

2.申请人自拟题目开展论证,学校评审后择优资助,具体经费额度以正式立项批文为准,并正式填报预算。

三、研究周期

本次研究项目计划执行周期为1年。

四、申报条件与要求

本次申报要求申请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揭示实际问题背后的科学内涵和机理规律为目标,紧扣实际短板、弱项和不足,努力聚焦突破基础性、根本性瓶颈问题,“既顶天又立地”,既着眼当下又服务长远,提出科学可靠、指导实践、落地生效的针对性理论与方法支撑和政策建议。

1.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岗在编人员。

2.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开展研究工作。

3.为确保公平公正,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申请本次校级研究项目作如下限定:(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2)所申请课题的主要内容不得与已获得的国家及省市各级各类资助课题、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的主要内容相同;(3)在研教育厅各类项目和由科研处立项的校级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4)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专项负责人或第一参与人必须为我校驻村干部,且每名驻村干部本年度只能承担或参与一项此类项目。

五、结项要求

课题结项需驻村干部所在村镇出具研究成果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证明材料。同一成果仅能用于一个项目结项使用。

本年度项目经费来源于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业务费,为保证专项经费落实到位,达到绩效要求,科研处将在项目研究结束后,统一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定结项。对于无法按时完成或成果不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并追回全部经费。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教育厅项目。

六、申报方式

1.电子版材料:请项目申请人将《2024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申请书(实名和匿名)》、《2024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材料以“申报课题名称—申请书—姓名”“申报课题名称—申请书—匿名”“汇总表—姓名”命名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

匿名材料请申报人隐去个人、成员、单位等相关信息。

2.纸质版材料:请将5份匿名纸质版申请书(A4双面打印)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请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截止时间:6月17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战宇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梓楠楼东侧353室)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申请书.docx

附件2:2024年度东北财经大学乡村振兴研究专项信息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4年5月28日


撰稿:战宇审核:周学仁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