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提升高校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加快成果转化和服务辽宁发展,开展联合攻关和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以及我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22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的技术需求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4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基本科研项目不包含教改和思政课题。申报条件如下:
(一)重点项目
1.支持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战略性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省内外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及“卡脖子”问题的联合科技攻关的项目;聚焦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国家级重大项目培育研究等。
2.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项目团队成员梯队结构合理,通过科研团队的带动,形成独特优势。
(二)一般项目
1.支持面向前沿科学,开展自由探索,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为辽宁经济和社会提供科技供给;围绕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
2.项目负责人要大胆创新,不断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可根据需要,自主组建科研团队。
(三)青年项目
1.项目以激发高校青年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为目的,着力提升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育壮大高校科研团队,服务全省高校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2.项目负责人应有一定科研学术潜力,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本年度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二)已获得国家和省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以与其相近或同样的内容重复申报本项目。已经获批辽宁省教育厅科研立项(不含校际合作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未按时完成的项目,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后,给予撤项处理,并按相关规定收回剩余科研经费,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四)基本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标准参照《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执行。在研期间项目负责人需主持在研或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至少一项方可申请结项。
(五)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六)按照《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校40周岁以下科技工作者立项占比应不少于本校本年度立项总数的50%。
(七)我校将在一定范围内对拟立项项目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对出现知识产权争议或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调查处理。
三、经费使用要求
项目负责人是经费使用及项目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版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将《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书(实名和匿名)》《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简介》《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东北财经大学学术承诺书》等电子材料以“申报课题名称—申报书—姓名”“申报课题名称—申报书—匿名”“项目简介—姓名”“汇总表—姓名”“学术承诺书—姓名”命名,分别上传至东北财经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
匿名材料请申报人隐去个人、成员、单位等相关信息。
2.纸质版材料报送
请将5份匿名纸质版申报书(A4双面打印)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请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6月17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人:刘强、战宇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梓楠楼东侧353室)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简介.docx
附件3:2024年度辽宁省教育厅高校基本科研项目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4年5月24日
撰稿:战宇审核:周学仁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