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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的通知
2024年05月07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文化强国、科技强国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开展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项目重点支持文化数字化、现代舞台艺术、智能公共文化服务、沉浸式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装备设备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持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科技成果向行业转移转化,推动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发展。推荐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

二、申报要求

(一)我校限报1项。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9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三)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四)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五)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

(六)鼓励“产学研用”各类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支持举措

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根据体量等情况支持5-10万元

四、报送材料

纸质版材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2份(A3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请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电子版材料:请项目申请人将电子版申报书与汇总表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视为无效申请。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李嘉煜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梓楠楼东侧353室)

 

附件:

附件1: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doc

附件2: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24年5月7日


撰稿:刘强审核:周学仁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