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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通知
2024年04月19日

各单位、各部门: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投标以责任单位名义组织,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以对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和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学术支撑作用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和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有关键性作用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着力服务党和国家战略需求,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繁荣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批次重大项目共发布375个招标选题。除方向性选题外,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为每项60—8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五、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投标本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附后)投标。本次招标选题分为方向性选题(带*)和具体选题。投标方向性选题的,可立足自身研究基础,围绕选题方向选择不同视角自拟题目申报;投标具体选题的,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2024年4月制,以下简称《投标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预期目标,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计划合计不超过4万字。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人须提交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4.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5.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侧重学科交叉(在《投标书》中注明直接相关学科)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大项目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完成,少数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

7.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专题数据库(语料库)的,要坚持公益共享原则,结项验收时须实现线上开放使用功能。

七、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3.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投标书》要求

1.封面“招标选题序号”填写《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序号(阿拉伯数字);“课题名称”按招标选题相关要求拟定,自选课题不予受理;“首席专家”限填1人,每个子课题只能设1名负责人;“责任单位”填写项目经费管理单位,按单位或部门公章填写全称,如“东北财经大学”。

2.“表1.数据表”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1)课题名称、首席专家、责任单位——与封面相同。

(2)关键词——按研究内容设立,一般不超过3个,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3)涉及学科——填写一级学科名称,一般不超过3个。

(4)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填写详细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5)子课题负责人——除规模较大项目和切实研究需要外,一般不超过5人。

(6)预期成果——填写最终成果形式,可选填多项。字数以中文千字为单位。

3.经费预算: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经费合计80万元(其中间接经费29万)。按照研究实际合理填写各科目预算金额,只编报直接费用预算,包括业务费、劳务费、设备费(均无比例限制)。开支细目需包含用途、单价、数量、合计等。

4.投标书填写要简洁、规范、准确、清晰。各栏除特别规定外,均可以自行加行、加页,请注意保持页面连续性和完整性。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各表填写参考提示和脚注。投标书填写完毕后,请在《目录》中标注实际页码

5.投标书经项目责任(合作)单位承诺和责任单位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后,由投标人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科研服务创新管理平台提交。

九、申报流程

——选题汇总:4月26日,请有意申报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专家,填写《选题汇总表》(附件3)上传至学校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选题征集中。

——系统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6月27日零时至7月12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7月4日至5日,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集中进行形式审核工作,梓楠楼东侧353室现场审核退回修改。需报送纸质材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提交后下载投标书1式1份,填写单位承诺签字盖章。

7月9日,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投标书》终版,完成项目申报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

——电子版材料:请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上传至学校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战宇、李嘉煜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梓楠楼东侧353室)

 

附件:

附件1: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pdf

附件2: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x

附件3: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4年4月18日



撰稿:战宇审核:周学仁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