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项目现已开始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本项目资助由内地和澳门科学技术人员联合提出的自然科学领域研究计划,优先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中医中药研究、海洋科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和空间科学等。
(二)申请代码
申请人应根据项目研究内容自主选择相应学科的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后一级。
(三)资助计划
2024年资助计划约为18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项。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五)评审程序
双方资助机构各自组织通讯评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联合会议评审。
(六)申请要求
1. 内地和澳门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和科技基金提交项目申请。
2. 内地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 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项目。
1.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者,在项目资助期满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或参与申请本项目。
2. 境内身份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在项目资助期满前不得作为本项目的境外合作者或境外参与者。
(四)受聘于澳门地区学术单位及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不得通过内地依托单位申请本项目。
(五)申请人与澳门地区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六)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FDCT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的范围。
(三)《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它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报流程
第一步:系统申报。项目实行网络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后,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请申请人将下列附件材料上传至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并提交:
1. 申请人与澳门地区合作者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
2. 澳门地区合作者提交给FDCT的申请书副本。
第二步:电子材料报送。请项目申请人将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全部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
(二)项目申报时间
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2月26日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周佳、李嘉煜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梓楠楼东侧353室)
科研处
2024年1月2日
撰稿:刘强审核:周学仁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