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现已开始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 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在华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三类项目。
(二)资助领域和申报代码
资助领域包括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和医学科学。申报代码1须根据资助领域和研究内容选择对应的申报代码,建议选择至最后一级。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万元/项。
(四)资助规模
拟资助30项左右,其中合作交流项目20项左右、学术会议项目10项左右。
(五)资助内容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韩的国际旅费和韩方研究人员访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NRF资助韩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中方研究人员访韩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对于在华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韩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NRF资助韩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
对于出国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NRF资助韩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韩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六)项目执行期
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申报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学术会议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报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 申报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报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合作交流项目,中方申报人须是2025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申报学术会议项目,中方申报人须是2024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报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中韩双方申报人需分别向NSFC和NRF提交项目申报。单方提交的项目申报将不予受理。
(三)更多申报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限项申报规定
(一)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报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报人同年只能申报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报人申报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NRF(中韩)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报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 申报说明
(一)申报流程
第一步:系统申报。项目实行网络填报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申报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报书》。完成申报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第二步:电子材料报送。请项目申报人将电子版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全部上传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
附件材料包括:(1)申报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合作交流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2)。中韩双方申报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2)申报学术会议项目须提交英文申报书(模板见附件3)作为中文申报书附件提交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同时,项目申报人须提供中韩参会人员名单,申报在韩国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只要求中方组织者一人填写中文申报书。
(二) 申报人注意事项
1. 申报人在填报申报书前,应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报将不予受理。
2. 预算编报要求。申报人应当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报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报将不予受理。
(三) 项目申报接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1日16时。韩方合作者须在NRF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NRF提交申报。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周佳、李嘉煜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梓楠楼东侧353室)
附件:
科研处
2023年12月22日
撰稿:刘强审核:周学仁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