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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和2020年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结题的通知
2023年12月18日

各单位、各部门:

2020、2021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2020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结题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范围包括2020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2020、2021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题并经批准的其他年度项目。

2020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二次结题;2021年度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一次结题;2022年基本科研项目按照不超过立项数5%的比例进行提前结题

(二)结题验收要求

1.2020、2021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验收和免验收条件,在完成预期成果基础上,参照《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2020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验收和免验收条件,在完成预期成果基础上,参照《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试行)》中重点项目结题标准以及《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3.存在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撤销项目并退回项目资金。

二、验收结果等级说明

1.结题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2.申请免验收结题,并通过专家评议符合免验收结题条件的项目,结题结果等级为“优秀”;未通过专家评议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材料报送

1.电子版材料:请申请人选择填写对应的结题审批书(WORD版):《免验收结题申请表》《结题审批书(文/理)》《总结报告(创新/人才)》;佐证材料(PDF版):包括目录、附当年《项目申请书·评审书》部分(不含申请佐证材料)、项目完成成果证明材料(论著类成果需提供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等主要部分);《结题汇总表(文/理)》(EXCLE版)。将以上3个文件上传至“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材料收集计划——2020、2021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文件命名方式:结题审批书—姓名、佐证材料—姓名、汇总表—姓名,放在一个以“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打包压缩上传系统)。

2.纸质版材料:以上材料装订成一册,双面打印,一式5份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梓楠楼东侧353办公室)。

3.2020年以前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填写《2020年以前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未结题汇总表》,将汇总表上传至“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材料收集计划——2020年以前辽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未结题项目”(文件命名方式:汇总表—姓名)。

3.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上午12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周佳、李嘉煜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梓楠楼东侧353室)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doc

2.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人文类).doc

3.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理工类).doc

4.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总结报告.doc

5.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doc

6.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理工类).xlsx

7.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人文类).xlsx

8.2020年以前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未结题汇总表.xlsx

9.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pdf

10.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docx


科研处

2023年12月18日



撰稿:刘强审核:周学仁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