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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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东北财经大学2021年(含)以前校级项目的通知
2023年11月14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级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科研处将对校级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本次清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21年(含)以前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或结项未通过的项目。
二、相关要求
1.材料报送。上述各类项目须在2023年11月27日前提交《结项审批书》及有关结项佐证材料。若未按规定时间及程序申请结项的项目均给予撤项处理。
2.免于鉴定。符合免于鉴定条件的项目除提交《结项审批书》和结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免于鉴定佐证材料。
3.延期申请。上述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须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将予以撤项。
4.项目撤销。被撤销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校级项目。
三、材料报送
1.纸质版材料:《结项审批书》(或《项目延期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1份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梓楠楼东侧353室)。
2.电子版材料:项目负责人上传《结项审批书》(或《项目延期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至科研教学创新服务平台——材料收集中。
3.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科研处
2023年11月14日
撰稿:周佳审核:周学仁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