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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东北财经大学杰出学者(2018-2022年)”的通知
2023年11月13日

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东北财经大学杰出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2018修订》(东北财大委发[2018]9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东北财经大学杰出学者(2018-2022年)奖励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全职在东北财经大学工作的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含已退休人员)及其他由学校批准可给予奖励的人员(不含“引进高水平人才”及“优秀博士支持计划”、“常任轨”人员)。

二、评选条件

1.申请者必须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学术道德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2.申请者必须完成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在评选期内无教学和科研责任事故。

3.申请者取得的科研成果应以“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或“东北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4.对于期刊论文,申请者满足以下条件:中文论文仅限第一作者;外文论文包括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和同等贡献作者;如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本校教师,则一项成果只能使用一次(通讯作者优先,除非两人书面同意其他认定安排)。同等贡献含义为论文中明确标明所有作者同等贡献的情况。

5.对于期刊论文,若导师为第二作者、其学生为第一作者,并且导师和学生的第一署名单位均为“东北财经大学”或“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则导师可视同第一作者(导师与学生关系的认定可延长至学生毕业后1年之内)。

6.满足《东北财经大学杰出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2018修订》(东北财大委发[2018]92号)要求,2022年1月1日及之后的成果需满足《关于<东北财经大学杰出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解释性说明》要求

三、评审周期

提交的科研成果必须是2018-2022年取得的(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新入职的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申报成果时间区间可以小于5年

四、申报办法

填写《“东北财经大学杰出学者”奖励申报表》(附件3)一式两份,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报送参评的相关科研成果原件。

申请者请于11月17日12: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科研处学术管理科,同时,将参评相关科研成果pdf电子版、申报表、成果汇总表、信息汇总表(附件3、4、5)电子版发送至xueshu@dufe.edu.cn。

过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4738009

联系人:王大宇  陶伟

 

 

附件1-关于印发东北财经大学杰出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3-东北财经大学杰出学者奖励申报表.docx

附件4-东北财经大学杰出学者成果汇总表.xlsx

附件2-关于《东北财经大学杰出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解释性说明.pdf

附件5-申请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