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校级科研专项研究项目结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范围包括:2021-2022年(含2022年)立项的、未结项或延期结项的省级以上科研平台支持专项、科研平台研究能力提升专项以及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二、结项要求
1.2021年度省级以上科研平台支持专项:省级以上(含省级)决策咨询类成果1项或C刊论文一篇。
2.2022年科研平台研究能力提升专项:(1)省级以上(含省级)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一份,或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集刊)上发表论文一篇。(2)填写结项审批书,提交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执行情况简介及项目亮点介绍(不低于1000字)一份。
3.2022年度东北财经大学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1)重点项目需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决策咨询类成果一份,一般项目需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决策咨询类成果一份;(2)填写结项审批书,提交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执行情况简介及项目亮点介绍(不低于1000字)一份;(3)乡村振兴专项课题结项需驻村干部所在村镇出具研究成果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1.一项决策咨询成果只可用于一个项目结项使用,不得用于不同项目结项重复使用。
2.用于结项的决策咨询成果需与项目直接相关,且其第一作者署名单位须为“东北财经大学”;省级以上科研平台支持专项的成果署名必须带平台名称及项目编号。
3.成果报告、论文、政策建议等各项成果须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
4.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鉴定,项目结项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项目结项等级为优秀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今后申报专项项目时给予优先考虑;项目结项等级为不合格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校级科研项目。
5.尚不满足结项要求的,可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提出延期申请。2022科研平台研究能力提升专项仅可延期一次,时限一年;2022年度东北财经大学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仅可延期一次,时限半年。
6.对以下几种情况,学校将对项目进行撤销处理:
(1)研究成果有严重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的;
(2)在学术道德、科研诚信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3)研究成果与批准的项目设计严重不符的;
(4)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
凡被撤销的项目,须退回已拨付项目经费,留做学校科研发展经费,项目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四、结项材料及要求
1.《东北财经大学专项科研项目结项审批书》电子版;
2.决策咨询成果或论文扫描件;
3.研究报告电子版(省级以上科研平台支持专项);
4.《汇总表》电子版。
五、提交方式
2.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在项目中点“办理业务”-“结项”中提起结项申请;
3.纸质材料打印三份送至梓楠楼356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截止时间:2022年9月21日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84710335
附件:1.《东北财经大学专项科研项目结项审批书》
2.《汇总表》
3.《项目延期申请表》
科研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