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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 活动的通知
2023年09月12日


单位、各部门

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科技工作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团结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强大的创新自信奋进高水平 科技自立自强新征程,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等6部门印发的 《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辽科协发〔2023〕21 )要求,省科技厅现向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征集推荐人选。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 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 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 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宣传一批坚持“四个面向”、勇 攀科技高峰的科技工作者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己任,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为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二、 推选标准

1.政治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 治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廉洁,遵纪守法; 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2.业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坚持面向世 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上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 作者;坚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解决经 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的科 技工作者;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 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坚持面向人民生 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的 优秀科技工作者;坚持服务社会,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3.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社会各界满意、广大科技工 作者认可,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在全国层面有竞争力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

三、 具体要求

一是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推荐程序要公平、公开、公正,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严格按照推荐标准执行。

二是此次推荐针对自然科学领域科技工作者我校择优上报1名推荐人选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形成省科技厅系统推荐人选2名,参与辽宁省“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工作。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 12:00

四、材料提交

请申报人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在材料收集计划中找到“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选树活动”,上传《2023年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2023年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科研处学术管理科(梓楠楼352)。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学术管理科

联系人:王大宇 陶伟

联系电话:0411-84738009

Emial:xueshu@dufe.edu.cn

附件:1.2023年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2023年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

撰稿:王大宇  审核:周学仁  单位:科研处

附件22023年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汇总表.doc

附件12023年辽宁“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