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简称《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根据《东北财经大学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安排,学校通过加强开展有组织科研,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重大研究任务响应平台”及响应团队建设,面向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重大热点问题提升团队攻关和协同创新能力,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东北财经大学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揭榜挂帅’调查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任务及选题范围
项目立足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围绕《三年行动方案》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对标对表《工作方案》具体举措,面向十个方面新突破领域开展决策咨询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项目研究主题可选择如下十个领域中的某一方面:
1.积极扩大有效需求,推动经济增长
面向积极扩大有效需求,在推动经济增长上实现新突破,围绕全力以赴扩大有效投资、千方百计提振消费、综合施策扩大进出口等方面开展研究。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面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实现新突破,围绕建成三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提高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水平、做优做强现代建筑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食品工业大省、提升园区发展能级、加强质量标准品牌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
3.强化科技教育人才支撑,塑造发展新动能
面向强化科技教育人才支撑,在塑造发展新动能上实现新突破,围绕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等方面开展研究。
4.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面向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提升行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防范化解重点经济领域风险等方面开展研究。
5.促进国企民企外企竞相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面向促进国企民企外企竞相发展,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上实现新突破,围绕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积极引进外资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开展央地合作提升行动等方面开展研究。
6.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
面向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在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上实现新突破,围绕深化重点区域国际合作、构建高能级开放合作平台、建设东北海陆大通道等方面开展研究。
7.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面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实现新突破,围绕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新业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等方面开展研究。
8.统筹“一圈一带两区”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面向统筹“一圈一带两区”建设,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围绕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一体化发展、高质量建设沿海经济带、建设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加快发展辽东绿色经济区、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等方面开展研究。
9.推进美丽辽宁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面向推进美丽辽宁建设,在绿色低碳发展上实现新突破,围绕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等方面开展研究。
10.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面向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在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上实现新突破,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辽宁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文化体育强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开展研究。
二、资助周期与金额
1.项目资助周期一般为1年。
2.2023年全面振兴新突破调查研究项目拟设立10-15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请人身份应满足如下条件之一:(1)教学科研单位或科研平台负责人,能够充分调动相关学科、学院及平台的研究力量和资源;(2)曾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2项以上的教师或科研人员。
2.申请人应当具有组织团队调研、对接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渠道和能力。
3.申请人如获资助,将以全面振兴新突破重大研究任务响应团队带头人的身份开展相关研究任务,该响应团队应能参与或承担“全面振兴新突破重大研究任务响应平台”部署的同领域研究任务;
4.申请人限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5.申请项目的主要内容,不得与已获得的各级各类项目、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等内容相同。
四、研究与结项要求
1.研究要求:2023年10月末前完成实质性调查研究工作,并提交调研报告,由学校统一呈送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
2.结项要求:(1)结项时间在2024年6月前;(2)项目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副省级)批示或采纳类决策咨询成果2项(其中,批示类成果至少1项);(3)同一决策咨询类成果仅能用于一个项目结项使用;(4)项目结项时需填写结项审批书,提交调研报告及相关批示或采纳证明。
五、申报方式
请申请人登录东北财经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在“项目申报”中找到相应申报类别填写提交,并上传《申请书》与《汇总表》电子版。
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报送科研处产学研合作办公室(梓楠楼356)
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
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10335
附件:
1.《2023年度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揭榜挂帅”调查研究项目申请书》
2.《2023年度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揭榜挂帅”调查研究项目汇总表》
附件1:2023年度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揭榜挂帅”调查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2023年度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揭榜挂帅”调查研究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