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现已开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研创体现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二、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与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中小学校党建专项等各类课题均不得兼报。
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范围前提下,结合实践自拟题目。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三、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不超过30项。
四、本年度设立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面向各市教育工委、省内中小学校从事党建工作的相关人员,以及高等学校相关研究人员。我校推荐3项。党建研究专项申报数量不含在限额中。
五、不得申报非教育研究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已批准正式立项课题;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六、纸质版材料:①《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2版)》一式1份;②《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2版)》一式3份。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梓楠楼东侧353)。
以上材料电子版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上传至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中。
七、本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人:周佳,刘强
联系单位: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梓楠楼东侧353)
电子邮箱:xmk@dufe.edu.cn
附件: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_评审书.doc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指南.docx
科研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