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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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机构、驻外研究机构年度评估的通知
2023年01月04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科研平台建设,了解和掌握我校科研机构、驻外研究机构本年度的发展情况,根据《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东北财大校发[2016]2号)《东北财经大学驻外研究机构管理办法》(东北财大委发[2019]4号),现对学校各级各类科研机构、驻外研究机构本年度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同时接受拟成立非独立建制科研机构申请,以及现有科研机构重大事项变更申请。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研机构将予以撤销

1.连续三年无任何科研成果或学术活动,已经名存实亡的科研机构;

2.评估未达标且未按学校要求整改的,或连续两次评估未达标的科研机构;

3.无故未参加年度评估的科研机构。

二、材料提交

1.参加年度评估的各类机构需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总结2022年工作情况,撰写本机构年度报告,并制定2023年的工作计划。报告模板及排版要求见附件1,字数不限。依托单位及负责人相同的机构,可以合并撰写。驻外研究机构需同时填写《东北财经大学驻外研究机构考核评价表》(附件2)并提交佐证材料。

2.拟申请成立非独立建制科研机构的单位,请填写《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机构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按照《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提交科研机构成立申请,依托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新办研究机构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兼任其他研究机构负责人。

3.现有非独立建制科研机构有因故变更机构名称、机构负责人、变更主要成员、调整研究方向、主动撤销机构等重大事项变更的,请填写《东北财经大学科研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表》(附件4),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

三、材料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1.仅需提交各材料电子版,需签字盖章的提交签字盖章后的扫描版,不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2.电子版材料请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在“材料收集计划”中找到对应栏目在线提交。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8日。

 

人:姜琳 周佳

联系电话:0411-84710335

附件.zip


                                       科研处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