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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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市政府参事和文史研究馆馆员人选的通知
2023年01月04日

各单位、各部门:

市政府参事、文史研究馆馆员的推荐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资格条件和标准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

(二)参事人选知识结构应有效服务全市中心工作需要,在经济、文化、社会管理等方面业绩较为突出,具有较为丰富的基层调研、公共政策制定经历,参政议政能力比较强;馆员人选知识结构应符合市委和市政府推动文化建设的需要,在文史研究、艺术创作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艺术成就,作出较为突出的贡献,具有比较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对城市文化建设领域产生示范作用。

(三)参事人选推荐年龄一般不低于55周岁、不高于65周岁,一般应为退出领导岗位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在职人员。因工作需要,个别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也可推荐为参事。馆员推荐年龄一般不低于60周岁、不高于70周岁。馆员聘任与退休不挂钩。

(四)热爱参事、馆员工作,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参事人选为市管以上领导干部的,应担任过副厅长级(或相应层次)以上领导职务,中共党员人选是副厅长级的,应任副厅长级10年以上。非中共党员人选无任职年限要求。

(六)参事人选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应具备正高级职称,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二等以上奖项。

2.担任国家学术学会理事以上职务。

3.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4.主持和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

(七)馆员推荐人选应具备文史艺术专业正高级职称,同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2.担任国家级学术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

3.获得国家级二等以上奖项。

二、推荐单位和名额

我单位推荐参事、馆员人选名额不超过3名。

三、推荐材料及截止时间

认真填写《大连市人民政府参事(馆员)推荐表》 并于2023年1月11日之前在“材料收集计划中”找到对应栏目在线提交。

人:姜琳 周佳

联系电话:0411-84710335


 

 

 

 

 

 

 

                                                科研处

                                          2023年1月3日

大连市人民政府参事(馆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