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基础研究能力,提升高校科研创新水平, 更好地服务我省“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 法>的通知》(辽教办发〔2021〕28 号)等文件要求,2019、2020 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基本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要求
本次结题范围包括2019、2020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2019、2020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题并经批准的其它年度项目。其中:
1.2019 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二次结题。
2.2020 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二、结题验收要求
1.2019、2020 年度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验收和免验收要求除申报时有明确规定外(见附件11:《2019、2020年度辽宁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结题说明》),在完成预期成果基础上,参照《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辽教办发〔2021〕28 号)执行(见附件)。请负责人选择填写《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或《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理)或《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文),后附佐证材料。
2.2019、2020 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验收和免验收要求除申报时有明确规定外(见附件11:《2019、2020年度辽宁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结题说明》),在完成预期成果基础上,参照《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辽教办发〔2021〕28 号)中重点项目结题标准以及《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辽教发[2011]43 号)执行。请负责人选择填写《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或《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总结报告》或《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后附佐证材料。
3.存在学术不端等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撤销项目并退回项目资金。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版材料:请申请人选择填写对应的《免验收结题申请表》或《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理)或《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文)或《总结报告》(WORD版);佐证材料:包括目录、附当年《项目申请书·评审书》部分(不含申请佐证材料)、项目完成成果证明材料(论著类成果需提供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等主要部分)(以上佐证材料合成一个PDF版文档);《汇总表》(EXCLE版)以上3个文件上传至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材料收集计划”—“2019、2020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以上文件分别以“结题审批书—姓名”、“佐证材料—姓名”、“汇总表—姓名”命名,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姓名”命名打包压缩上传系统)。
2.请2019年以前的项目未结项的或者参加本次结项的负责人认真填写《2019年以前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未结题汇总表》。
3.项目结项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17:00。
科研处项目科联系人:丛丽丽
联系方式:0411-84710331 13591153379
联系地址:梓楠楼353
联系邮箱:xmk@dufe.edu.cn
附件:
2.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人文类).doc
3.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理工类).doc
8.2019年以前辽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未结题汇总表.xlsx
10.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结果的通知(2021年结题通过名单,供参考).pdf
11.2019、2020年度辽宁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结题说明.docx
撰稿:丛丽丽 审核:周学仁 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