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单位、各部门:
辽宁省科协、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已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和人数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15:00,我校限报1人。
二、评选范围
1.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全省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驻辽中直单位和部队)中在基础研究、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工作并取得显著业绩和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均在推荐范围之内。
3.需至少满足《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中规定的4个业务条件之一。两院院士,曾获得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或辽宁杰出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不再参与评选。
三、报送材料
1.纸质版《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原件2份,电子版2份(word版和PDF版各1份)。推荐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须严格按“填表须知”填写。
2.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PDF版(做成一个文件,不大于10M)一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科技成果鉴定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不超过5篇)、著作的封面及版权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在《目录》上盖单位公章。大专院校候选人须盖院校公章,经济效益证明须盖相关单位的财务公章。
3.推荐候选人汇总表2份(纸质版和word版各1份)。
4.第十三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简表(word版1份)。
5.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送至梓楠楼352室,电子版请发至:kycxsglk@dufe.edu.cn,联系人:陶老师,电话:8473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