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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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2022年10月04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管理,按照《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立项的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0 年度立项且执行期满以及2020 年以前立项申请延期的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内容

项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成果取得情况,人才培养情况,社会经济效益及应用前景等情况。

三、结题验收方式

凡申请结题验收的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线上方式进行。

四、结题验收流程及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按照要求及基金类别在线填报结题报告,上传工作总结报告(附件 1)、技术报告(附件2)、项目经费总决算表及说明(附件3)、必要证明材料等。项目经费总决算表需经项目负 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 格式文件。

2.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有省级财政经费资助的项目,各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上传相关材料后,由初审单位进行严 格审核,汇总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清单,出具结题验收申请函并提交至业务处室。业务处室汇总符合条件的结题验收清单后,将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开展专家评审。

3.对项目到期无故不结题的承担单位和负责人,今后5 年内不得推荐其申报任何计划类别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核减相关初审单位项目推荐和承担名额。如有违法违规及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省科技厅坚决予以查处并记入科研信用记录。

五、结题验收时间及其它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及提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16日17:00。

2.对于申请终止的项目,需单独行文报送,并写清申请终止原因、项目研究进度。如有财政资金资助,还需报送项目经费决算表及支出明细(需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章(公章)等。

辽宁省科技厅系统联系人: 卞守龙:024-23983158,17612488647;张丽娜:18640558881

 

项目科联系人:丛丽丽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13591153379

联系地址:梓楠楼353 

电子邮箱:xmk@dufe.edu.cn 

        

附件:

1.工作总结报告.doc

2.技术报告.docx

3.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doc

               

 撰稿:丛丽丽  审核:周学仁  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