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根据《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辽科发〔2022〕17 号)等有 关规定,辽宁省科技厅近期集中组织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归口省科技厅管理合同执行期结束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主要包括省“十四五”科技规划、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助力经济 2020”专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计划等项目(课题)。其中,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原则采取一事一议,通过现场实地考察与专家评审会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由省科技厅各相关业务另行通知;“科技助力经济 2020”专项项目验收须按科技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具体安排参照《关于做好“科技助力经济 2020”重点专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2〕29号)。
二、结题验收内容
项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管理情况,成果示范推广情况,人才引育情况,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带动就业及取得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
三、结题验收方式
2019 年以后立项的项目,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线上方式进行,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科技助力经济 2020”专项项目和2019年以前立项的项目,通过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方式进行。
四、结题验收流程及要求
1.省科技厅项目归口处室梳理到期应结题项目,登录信息平台,在结题报告模块下选择待结题库,选中需要结题项目,点击生成结题报告,通知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结题。
2.承担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平台,按要求认真、如实填报结题报告,附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经费决算表和说明(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必要证明材料等。(需要加盖公章请提前与科研处项目科联系:13591153379)
3.企业承担项目和非企业承担财政资金支持金额 50 万 元以上(含50 万元)项目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4.通过线上方式进行结题验收的,须将完整结题材料上传至信息平台;线下方式进行结题验收的,须将完整结题材料和任务合同书复印件一并装订成册,提交 1 式 5 份至初审 单位。
5.对项目到期无故不结题的承担单位和负责人,今后5年内不得推荐其申报任何计划类别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核减相关初审单位项目推荐和承担名额。如有违法违规及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辽宁省科技厅坚决予以查处并记入科研信用记录。
五、时间安排
项目负责人填写及提交结题验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
初审推荐单位审核结题验收材料及出具申请函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
辽宁省科技厅各相关业务处室复核汇总归口管理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 。
六、联系方式
1.辽宁省科技厅各相关处室
规划处 | 联系人:李昊 | 联系电话: 024-23983439 |
政策处 | 联系人:李昂 | 联系电话: 024-23983428 |
资管处 | 联系人:吴昊 | 联系电话: 024-23983446 |
高新处 | 联系人:何明哲 | 联系电话: 024-23983346 |
信息处 | 联系人:谭冲 | 联系电话: 024-23983192 |
医药处 | 联系人:刘峰 | 联系电话: 024-23983402 |
农村处 | 联系人:石新辉 | 联系电话: 024-23983401 |
社发处 | 联系人:袁贞伟 | 联系电话: 024-23983676 |
高企处 | 联系人:高 照 | 联系电话: 024-23983460 |
成果处 | 联系人:谭 鹏 | 联系电话: 024-23983231 |
引智处 | 联系人:郭丹 | 联系电话: 024-23983421 |
2.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卞守龙 联系电话:024-23983158,17612488647
张丽娜:18640558881
联系人:丛丽丽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13591153379
联系地址:梓楠楼353
电子邮箱:xmk@dufe.edu.cn
附件:结题相关附件材料.zip
撰稿:丛丽丽 审核:周学仁 单位: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