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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委托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10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2021年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委托课题管理工作,确保各课题组按计划顺利开展课题研究,及时、有效、优质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更好地发挥立项课题培养人才、服务决策的重要作用,根据《辽宁省经 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辽社科联发〔2019) 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 才培养对象委托课题(以下简称:青年人才委托课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课题管理要求

2021年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委托课题参照《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1.准确把握课题研究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课题负责人在

课题研究中,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把握课题研究的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保证在课题 研究过程中不出现违背主流意识形态的观点和言论。涉及民 族、宗教、边疆、政党建设、国际关系等敏感问题,做到观点正确。涉及所谓"普世价值”、西方宪政民主和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做到立场观点方法正确,旗帜鲜明地进行有理、有据、有力的驳斥,达到预期研究成果。各单位要加强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监督和指导,在结项时如发生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问题,将按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后要认真阅读并填写《2021年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委托课题负责人承诺书》(见附件1),于2021年9月15日17:00前报送科研处项目科,如不提交辽宁省社科联将按撤项处理。

2.切实加强立项课题的管理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立项课题的管理。要支持课题组做好课题研究工作并创造必要条件帮助课题组解决研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课题组和负责人及时开展研究,掌握课题研究进度,检查课题研究质量, 确保课题组高效、优质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高课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支持课题负责人召开课题研究论证会、专家咨询会、进展报告会、阶段性成果发布会和同行评议交流会等活动,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扩大课题研究成果影响多做有益工作。青年人才委托课题的研究周期为2-3年,不得超过3年,届时省社科联将下发结项申报通知。培养周期内,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可以同时承担省社科联其他课题。

3.规范课题经费资助使用和管理。青年人才委托课题每项资助1经费万元,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 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辽财教规[2021] 3号),资助经费分2次拨付,本年度拨付0.8万元,结项时拨付剩余0.2万元,如课题未能在规定研究周期结项或结项 时达不到结项要求,剩余经费将不予拨付。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经费使用规范、透明。

4.高度重视课题成果的推广和转化。课题负责人要把服务大局、服务决策贯穿于课题研究的全过程,注重研究成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要及时向省社科联报送应用对策类阶段性研究成果,促进课题研究成果及时向决策转化,充分发挥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立项课题应根据本课题研究内容形成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建议稿。鼓励研究成果(标注省社科联立项课题字样)在省社科联《社科智库》等内刊刊发。鼓励课题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釆取积极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课题研究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工作,报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决策提供参考。 成果推广和转化的成效将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课题结项标准

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并以此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依据。

1.依据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咨询建议在省社科联《社科智库》等内刊刊发;

2.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市)委、政府领导以上同志批示肯定;

3.课题研究成果在《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中国社科报》、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课题研究成果出版著作的,等同于发表公开刊 物。(中文核心期刊指刊发当年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所列刊物)。

课题相关成果在研究周期年度内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年会征文并入选会议优秀成果的,参照《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等同于发表 1篇公开刊物。


三、成果发表、出版要求

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2021年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委托课题"字样并附课题编号。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上述内容加强立项课题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课题管理的程序和办法,促进科研水平和 能力不断提高。在课题管理工作中如遇问题或有意见,请及时与省社科联联系。

 

联系人:邹化勇、丛丽丽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地址:梓楠楼353

电子邮箱:xmk@dufe.edu.cn

 

附件:

1. 2021年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养对象 委托课题负责人承诺书

2. 2021年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养对象 委托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

3. 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排版打印格式

4. 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决策咨询建议排版打印格式


 


撰稿:丛丽丽    审核:范立夫   单位: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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