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申请受理范围
2016年以来符合结题鉴定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及专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2016-2018年度未结项课题可以申请结题)。
二、结题鉴定申请基本要求
研究过程规范完整,实现预期研究目标,符合课题立项批准文件规定的成果要求。批准立项的课题按照立项文件要求执行。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须向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包括:
纸质版材料:《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1版)》一式一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填报书》一式一份(有"案例”的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二册。(材料不退还)。
电子版材料:请项目负责人将以上材料及《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21版)》或《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汇总表》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压缩上传至科研创新服务平台。
对擅自变更主持人、变更立项课题题目、不符合鉴定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0月9日17:00。本次结题鉴定不收取结题鉴定费。
联系人:邹化勇、丛丽丽
联系电话:0411-84710331
联系地址:梓楠楼353
电子邮箱:xmk@dufe.edu.cn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1版)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填报书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21版)
4.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汇总表
5.关于省教育科学规划结题鉴定提供研究案例的说明
6.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说明
撰稿:丛丽丽 审核:范立夫 单位:科研处